王某某因做生意欠高利贷,就向朋友、情人借款三十余万元,后无法偿还,就搬到坦洲,换了电话,因此被珠海市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是五年。经过本律师充分的沟通,最后法庭判决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