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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超标大米未流入珠海市场 现存大米镉铅指标全合格

发表时间: 2018-07-04 14: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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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5日晚间,记者从市质监局获知,曾被省食安办宣布为镉含量超标的香洲侨升粮油贸易有限公司2013年1月3日生产的“稻中皇壹叁捌”大米未在珠海销售。

  5月23日晚,省食安办公布了我省11地市大米镉含量抽检不合格情况。其中珠海市香洲侨升粮油贸易有限公司1月3日生产的大米被检出镉含量为0.22毫克/公斤,超出国家标准0.02毫克/公斤。

  市质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通过查阅侨升粮油的进货台账,涉镉大米的原料大米产地为广西,经侨升粮油分装后全部销往中山市坦洲镇德兄商店并全部销售完,未流入珠海市场。事件曝光后,侨升粮油公司已承诺暂停所有产品出库,并主动召回“壹叁捌”品牌的其他批次大米(现库存180包共计 2700KG)。

  有媒体质疑,市质监局于2013年1月15日对侨升粮油公司的“稻中皇壹叁捌”牌大米进行了监督抽查,未发现镉超标,这与省食安办公布的结果不相符。市质监局解答称,经检查台账,侨升粮油公司被查出问题的大米系1月3日生产,已经于1月7日销售完毕,市质监局检查的1月15日生产的大米与1月3日生产的大米来源不同。

  市质监局还称,“镉大米”事件后,该局抽检了店内现存5个批次的大米,镉铅指标全部合格。

  市质监局透露,截至目前,珠海辖区内共有获证大米生产企业10家、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21家,建档米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6家。自今年发生“湖南问题”大米事件以来,市质监部门已通知我市大米及大米制品企业向供应商索取其原料稻谷、大米中包括重金属镉等指标在内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大米原料采取委托送检等方式获取检验报告,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不得使用。市质监局在近期检查米制品生产加工单位中,也未发现有单位使用被曝光的原料“问题大米”。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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